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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合作协议

 

本供应商合作协议(“协议”)系深圳市采美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甲方”)与供应商(“乙方”)关于在甲方平台销售产品的合作协议。甲方系美容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其开发运营的采美365网(www.caimei365.com)是使美容专业线供应商、美容会所、服务商、达人直接对接的新云端全会员制电商平台(“甲方平台”);甲方平台的运作规则包括用户协议和隐私权政策、交易和结算规则和其他由甲方不时公布


的平台规则(“甲方平台规则”);乙方系一家美容专业线产品或服务的出售方,希望通过甲方平台推广和销售其产品和/或服务。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产品和/或服务在甲方平台上销售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依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在乙方满足甲方平台开通条件后,乙方可使用甲方平台发布产品和/或服务信息,与愿意购买乙方产品和/或服务的甲方美容会所会员或其他供应商会员(“购买方”)订立买卖合同,并可选择其它服务商、达人为其销售的产品提供物流、库存、产品策划、培训、促销、售后服务。

二、        费用及支付方式

 

关于信息服务费、保证金和交易佣金的约定详见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三、        甲方平台服务开通

 

3.1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开通甲方平台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甲方平台服务,甲方应在服务正式开通前1个


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3.1.1   乙方已按照本协议及甲方平台规则提交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等)以证明经营销售的产品及/或服务来源合法且资质齐全,并已通过甲方审核;

 

3.1.2    乙方已注册成为甲方平台用户、接受甲方平台规则的约束,且本协议已确认生效;

 

3.1.3    乙方已按照本协议足额缴纳甲方平台信息服务费。

 

3.2      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利用甲方平台用户名及自设密码登陆厂家后台,根据甲方平台规则及流程向甲方平台特定网页上传、发布产品和/或服务信息。

 

四、        保证金制度

 

4.1       甲方承诺其只能将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且乙方同意甲方在以下用途的处置:

 

4.1.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其对购买方的承诺而给购买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方进行赔付。

 

4.1.2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的基础上,如购买方要求退货,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保证金为购买方提供收货退款服务。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购买方退回的产品。

 

4.1.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甲方平台规则,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甲方损失的金额,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2       如甲方拟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应详细描述赔付事件、赔付事件的处理过程、赔付金额。赔付完成后,应向乙方出具必要的赔付资金往来凭证(银行的转帐证明或被赔付方签字的收款确认)。

 

4.3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使交付的保证金总额始终保持不低于初始保证金,如发生下述第6条约定赔付事件导致保证金总额减少,乙方应在赔付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期间,乙方同意甲方从其未结算的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并且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甲方平台服务。

 

4.4       乙方对甲方、购买方以及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赔付责任不以保证金的数额为限。如保证金不能足额赔付时,甲方没有义务替乙方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甲方向购买方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赔付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甲方代替乙方支付的赔付金,并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向乙方提供的一切甲方平台服务,并且可以从保证金及乙方未结算的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5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已完成交易的产品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扣除依据本协议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权利及义务

 

5.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甲方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

 

5.1.2   甲方对乙方在使用甲方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甲方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5.1.3   甲方可根据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申请经营的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乙方在甲方平台经营的具体产品的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

 

5.1.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信息、上传的相关数据信息、在甲方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乙方同意甲方不经通知立即删除,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说明或改正。对乙方前述不当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

 

5.1.5   甲方有权将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乙方违法违规事件,或乙方已确认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在甲方平台上予以公示;乙方多次违规或者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对其采取暂停乙方使用甲方平台、扣除保证金直至终止本协议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5.1.6   如乙方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甲方平台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平台运营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5.2      乙方权利及义务

 

5.2.1   乙方承诺,其有权利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乙方保证对其雇员、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5.2.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的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平台上予以更新。

 

5.2.3    乙方完成甲方平台注册流程后,获得的其将在使用甲方平台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密码共同使用的帐号名称,即“厂家用户名”。乙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的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用户名,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5.2.4    乙方可在甲方平台上同时展示3款产品(同一成分不同重量/不同包装视为同一款),超过三款须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方可进行展示。每款产品有特定的展示网页并包含5个关键搜索词。

 

5.2.5    乙方应就每款产品向甲方提供三个价格:零售指导价(参考和公示价)、普通价(普通会员价,建议低于市场正常渠道价格)和底价(钻石会员价),平台将从普通价和底价自动等差产生其他中间三个会员价(即银卡会员价、金卡会员价、白金卡会员价);按照购买方的会员级别确定的价格为实际交易价。乙方提供的底价不得高于同一产品在国内市场上任何渠道的价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规交易总交易额10倍差价罚款。乙方有权下调上述零售指导价、普通价及底价,但上调价格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其中应载明正当上调理由)。

 

5.2.6   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和甲方平台规则及流程,在使用甲方平台相关服务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及规则和流程使用,不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2.7   乙方应对在甲方平台经营的产品拥有合法销售权,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对其产品质量及产品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8   乙方应确保其在甲方平台发布的产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甲方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售的产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并对产品信息承担独立的完全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在甲方平台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5.2.9   乙方保证当其产品购买方要求时向购买方按照实际交易价开具合法合规发票,并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如因乙方发票开具错误、未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问题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2.10  乙方不得在甲方平台发布任何吸引甲方用户到其他平台或乙方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吸引甲方用户的信息。

 

六、        违约责任

 

6.1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失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在甲方平台发布错误、虚假、违法及不良信息或进行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给甲方及/或甲方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乙方同意甲方自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及未结算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6.2      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甲方用户吸引到甲方平台以外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甲方指定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除非甲方产品上架前双方有过该产品的交易记录),以及非法获取甲方平台数据、利用甲方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乙方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3      任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通过电子方式确认接受起生效,持续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八、        协议终止及解除

 

8.1       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可提前终止本协议。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完全由于甲方原因而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剩余服务期限的信息服务费。

 

8.2       乙方有下述情形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8.2.1    乙方连续60日或连续6个月内累计90日未正常使用甲方平台的;

 

8.2.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甲方平台规则规定的相关义务,经甲方通知后未能在30日内补救或改正的;

 

8.2.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的。

 

8.3       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

 

8.3.1   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甲方将关闭乙方“用户名”账户权限,并对乙方产品全部下架,乙方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且甲方平台前端网站不再显示任何乙方产品信息。

 

8.3.2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甲方没有为乙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乙方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3.3   本协议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进行退场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产品的处理。在途产品指双方合作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产品,对于此类产品,乙方仍应按照协议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8.3.4   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如在本协议终止后,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九、        免责

 

9.1       法律地位声明:甲方为向乙方及其他方进行网上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的平台服务提供商,并非乙方与通过甲方平台购买乙方产品的其他方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甲方不对乙方及参与交易的其他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乙方与参与交易的甲方平台其他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甲方及/或甲方平台无关。但在乙方怠于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介入乙方与甲方其他用户间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乙方应当予以执行。

 

            乙方特别同意和确认,甲方不对乙方产品质量和效果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不对购买方使用产品过程中造成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如皮肤过敏、出现斑点、皮肤损伤)负连带责任。

 

9.2       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30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        通知及送达

 

10.1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10.2    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更改联系方式,否则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按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送出,若一方变更联系方式而未通知另一方的,因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而造成的损失由联系方式变更一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11.1     在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二、变更权利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信息服务费的价格和收费方式,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更本协议和甲方平台规则中的任何规定,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所做的调整和变更,可以书面方式在新规定正式实施日的5个工作日之前通知甲方提前解约。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要求解约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三、保密条款

 

13.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为避免疑义,乙方明确其了解本协议和本次合作所涉及的商业条款属于甲方保密信息。

 

13.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13.3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十四、其他约定

 

14.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4.3    本协议(包括附件和补充协议)与甲方平台规则共同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与甲方平台规则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4.4    本协议非格式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均无异议,并完全了解合同所列事项,且均从对方处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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